网上问答
当前位置:
首页
>
青田县
>
专题专栏
>
杨艳萍法官工作室
>
网上问答
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
时间:2014-07-23 来源: 作者: 点击数:
问:2014年2月25号第一次开庭下的判决书,二次起诉六个月一天都不能少吗?到了八月初就去起诉法院受理吗?
答:您好,原告二次起诉离婚未满6个月,法院是不受理的。
【
打印此文
】 【
关闭窗口
】
下一篇:
问: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是什么?
上一篇:
不按法院判决执行来抚养小孩
浙ICP备13007230号 版权所有:青田法院网站 联系电话:0578-6819033
技术支持:杭州微斯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IE8.0版本浏览